深圳市民歌民乐大赛是省文化厅于2016年联合创办的全省性文化品牌活动,依托于全省民间音乐传统和资源,是一项专门为民歌民乐门类设置的大型文化惠民赛事,每两年举办一届,目前已成功举办两届。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优秀民歌民乐创演团队和人才,并为其提供高水平的集中交流、展示平台,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艺术,并为2020年广东省民歌民乐大赛做好人才和作品储备,经研究,定于11月举办“2019年深圳市民歌民乐大赛”。
一、比赛时间
2019年11月13日(周三),分民歌、民乐两场举行
二、比赛地点
深圳市文化馆影剧场(福田区燕南路95号)
三、参赛要求
(一)名额分配
比赛分民歌、民乐两大类,各区每个门类可报送1-2个作品参赛。
(二)节目要求
1.参赛曲目表演形式和表演风格不限,鼓励创新、原创作品参赛,原创新曲目给予定向加分;
2.民歌类每个参赛节目演员人数不得超过12人,民乐类每个节目演员人数不超过30人;
3.参赛人员年龄不限,每位演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为体现活动的群众性,成员必须是在本市生活、工作、学习的非音乐职业人员,专业艺术团体的现职演员、专业院校在校教师及学生不得参赛;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金、银奖项的节目不得参赛;
4.“民歌”是指流传于广东境内的山歌、水歌、小调、号子、童谣、牧歌等,“民乐”是指包含广东音乐、潮州音乐、汉调音乐等具有岭南特色的民间民乐所演奏的乐曲;
5.民歌类节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民乐类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
我局将从本次比赛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明年省民歌民乐大赛,请各单位对本次比赛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请各单位填写《节目报名表》(见附件),并于10月21日(周二)前发送至邮箱wyzxqwb@szg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