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文艺中心采购光明区图书馆总分馆图书配送服务项目
二、标的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25万元人民币
四、服务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
须包含图书配送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供应商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警示条款
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七、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答疑事项
(一)2020年7月20日12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0年7月20日12时前,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意向投标人凭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投标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径向我单位领取招标项目文件。
九、采购时间
所有文件应于2020年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十、评审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0年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A座206室进行评审。
十一、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A座205室
邮政编码:518106
联系人:邓工
咨询电话:0755-21385364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