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光公文体〔2021〕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文化馆2022年总分馆基层舞蹈队伍节目编排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星百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中标金额:243540元
五、项目内容:
(一)培训时间、地点:根据队伍的特点,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提升训练。培训时间为6月-11月,≧640个课时(45分钟/课时)。
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队伍名称 | 上课时间 | 课时/次 | 每周课时 | 全年课时 | 排练地点 |
1 | 甲子塘社区“美之舞”舞蹈队 | 周二、四、日晚上 | ≧3 | ≧9 | ≧144 | 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南五巷19号二楼宏燕舞蹈工作室 |
2 | 老体协广场舞 队伍 | 周一、周二上午、周三下午 | ≧3 | ≧9 | ≧144 | 光明区公明街道风景路63号6楼舞蹈室 |
3 | 光之韵舞蹈 社团(原青蓝之梦舞蹈队) | 每周三、四、五晚 | ≧3 | 9 | ≧144 | 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服务办 |
4 | 碧眼长青艺韵舞蹈队 | 每周一、五上午、周二下午 | ≧3 | ≧9 | ≧144 | 光明区光明碧眼社区副三楼 |
5 | 玉塘玉舞霓裳舞蹈团 | 每周一、五晚 | ≧2 | ≧4 | ≧64 | 光明区玉塘街道模具基地党群服务中心 |
(三)人员要求:本项目配备不少于6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编排老师不少于5名(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职业技术等级证书或市级以上各类专业比赛的获奖证书)。请投标方提供活动方案、教师团队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和教学计划,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严谨和合法性,由采购方审定授课老师。
(四)服务成果: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每个队伍不少于1支成品舞蹈,并开展一次结业汇报。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A座204室
(四)联系电话:0755-21385393